請問,像羅瑩雪女士這種政務官,做過蒙藏委員會委員長、福建省主席、法務部長註:2011年 行政院政務委員 並 兼任蒙藏委員會委員長2013年 再兼任福建省政府主席2013年 接任法務部長未來她的退休金是怎麼算呢?是合計一份,還是可以領好幾份? @@ 純粹不懂官員體系,所以想請教看看有沒有人懂可以告知的,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