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 責任制的合同要怎麼寫?

請問一下 責任制的合同要怎麼寫?


就是我請了一個人

工作時間不好估計

主要是有訂單 他必須去處理

沒訂單的時候我不用管他

沒訂單的時候他能做自己的事情

訂單會提早一天知道

也就是說不會遇到早上來訂單 下午要去處理的事情




請問一下

這種的合同要怎麼寫?




目前是這樣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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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每周工作6天,30小時,每天5小時工作制。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可視情況調整。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甲方確因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時,按照台灣和甲方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或相應時間的補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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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感覺有點不搭
有人可以告訴我一下嗎?


文章關鍵字
老牧大人 wrote:
甲方實行每周工作6天,30小時,每天5小時工作制。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可視情況調整。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甲方確因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時,按照台灣和甲方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或相應時間的補休。

的確很怪!
如果某天工作6小時,算不算加班啊?

蝦米爸爸 wrote:
如果某天工作6小時,...(恕刪)


照你這樣說 好像合同這邊需要改一改

這個問題

太難界定了

因為我不會進辦公室(我在別縣市找的業務負責人)

我怎麼會知道他有沒有在工作


我只會知道訂單有沒有被處理掉

我請他的目的就是完成訂單

大家快幫我想一想
老牧大人 wrote:
我請他的目的就是完成訂單
大家快幫我想一想

有個疑問,大家為什麼要幫你想?

訂單這種東西本來就是不固定什麼時候會有
有可能連著幾天都沒訂單
又忽然某一天接到好多訂單

蝦米爸爸 wrote:
有個疑問,大家為什麼...(恕刪)


好吧!我去問問我家的會計師

頭疼

由於訂單不固定 當天需處理完 
處理完隔日可減免等同時數上班 

On9ccc wrote:
由於訂單不固定 當天...(恕刪)


你這個好

我把它加入合同裡面 感謝囉^^
On9ccc wrote:
由於訂單不固定 當天需處理完
處理完隔日可減免等同時數上班

http://laborvision.pixnet.net/blog/post/96994202-【每月勞動權益解析】常見「加班&加班費」
Q3:雇主可以訂立規範要求勞工只能補休、不能請領加班費嗎?
答:
1.平日加班費的給付規定規定於《勞基法》第24條,這是法律對於平日加班費的最低保障,雖然雇主可以和勞工約定用補休的方式來代替加班費,但是必須經過勞工的同意,不能僅僅由雇主單方規定只能補休、不得請領加班費;此外,若訂立補休的規定,也不能訂立比《勞基法》第24條更嚴苛的限制,例如加班費的請求權有5年時效,那雇主就不能要求勞工在一個月內休完因加班而請求的補休。

.....勞工除了要注意參加的工會有沒有詢問會員後才和雇主協商加班規定之外,也要妥善保留自己曾經因不同意補休而申請加班費的證據,以利於發生爭議時提出。


老牧大人 wrote:
請問一下 責任制的...(恕刪)


您別鬧了!

要員工簽一個合約是違法的!

不但無效,還留下違法的證據....


所謂的責任制不是你隨便寫個東西就可以的!

要符合勞基法84-1 並且經勞資會議且呈勞工局核備後,使得效力....
責任制需要去申請的...

而鬼島有申請的不超過十位數...
鳥兒在歌唱,花朵在盛開,在這樣的日子裡,像你這樣的三寶/邪教徒,就該被地獄業火焚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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