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領薪水了,可是薪資有問題,我月薪32000,勞健保另外扣,
每天還有多做半小時,更扯的是單週的禮拜六還要扣半天薪水,那大月不就要被扣1.5天的薪水 ,感覺被坑了,以為每天多做半小時是補禮拜六的,有點受騙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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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小時是依勞基法給勞工的休息時間不算在工時內,至於單週的禮拜六還要扣半天薪水這個我就不太了了,可能跟國家政策推的單週40小時有關,要看你家公司怎麼算的
早上八點上班,中間休息一小時,午休起來不打卡,五點半下班打卡,等於一天工作八小時半了……
一星期工作44小時

一天8.5小時

的確是勞基法規定的


正確的時數

但是是在去年的時候

今年初已經回歸到40小時一星期

可能是公司沒有收到訊息

或是還沒改正吧

週休二日嗎?

依舊制,你們雙週超時1小時;依新制,你們單週超時2.5小時,工時就不合法了,而不管那一種,單週扣薪的做法都不合法不合理。
週休二日沒錯,也知道老闆知道新制勞基法的規定,我才剛去一個月,對於被倒扣一天薪水還滿在意的,可是又覺得找工作很麻煩……
其實我去年有遇到一種狀況

那就是我到一家公司到職
後來覺得不適合
兩個星期就逃跑了
談的是月薪28000
理論兩個星期應該是要領半個月薪資
但領十天薪資而已

後來我有去問勞工局問這個問題
勞工局回答,如果一開始勞動契約是以月薪計算
那當然不能扣六日兩天,假日本來就是要支薪的

供你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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