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這個新聞在PTT的討論幾乎一面倒認為台灣人的奴性太重,但我認為這員工分明故意要搞店長,班表出來不講,來交班之後剩自己一個人後才走,如果這樣社會普遍認同的話,那下一個工作面試的履歷表敢寫下去嗎?小魯我要養家還是支持回去當奴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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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小7店員落跑警顧店 3名路人這麼說
台北市士林區一家7-11超商,疑因超商店員與店家的勞資糾紛,店員說他連續上了8天班
,店長又不讓他休假,於是店員貼了公告後,自行宣告根據《勞基法》自行解除勞動契約
,報警通知業者後,隨即自行離去。警方獲報後派出兩名警員到場協助維安,引發網友熱
烈討論。
23歲的潘小姐表示,店長不應該讓員工上那麼多天班,這是不合理的,但員工自行離開是
「不負責任的」,至少要讓這家店有人來顧之後才可以離開;店員應該要在排班前就先討
論好,不是在事後不爽做出一些不負責任的事情。對於警察在現場守護感覺還蠻特別的,
並且認為警察很愛護民眾。
22歲的何小姐覺得員工蠻不負責任的,班表不是臨時排出來的,應該要從一開始就跟店長
協調好,不能臨時說不來就不來,但是店長應該也要體諒員工,不應該讓員工一直上班,
應該要做好協調,「上八天大夜班是很累的」。而她認為警察來「顧店」蠻浪費社會資源
的,這應該不是警察要做的事情,「警察很辛苦」。
28歲的陳先生表示,如果身為一個員工的話,不可以這樣子,老闆請員工來就是要工作,
如果有不滿的地方,應該有其他的方案,而不是這樣罷工,這樣會造成很多人困擾,不過
他也認為「每個人都要休息,不是像機器,不能連上八天」,店長也要先跟員工討論好,
才可以排班,「要不然爆肝、受傷了怎麼辦?」他也認為警察很辛苦,但守護收銀機的舉
動很正確,因為畢竟警察的工作就是保護人民,那假如有人進去搶東西、偷東西怎麼辦?
店家損失的話,也會造成很多困擾。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0520/8664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