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超商員工自動離職在PTT的討論

今天這個新聞在PTT的討論幾乎一面倒認為台灣人的奴性太重,但我認為這員工分明故意要搞店長,班表出來不講,來交班之後剩自己一個人後才走,如果這樣社會普遍認同的話,那下一個工作面試的履歷表敢寫下去嗎?小魯我要養家還是支持回去當奴隸吧。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3728740.A.ED0.html

蘋果日報

小7店員落跑警顧店 3名路人這麼說

台北市士林區一家7-11超商,疑因超商店員與店家的勞資糾紛,店員說他連續上了8天班
,店長又不讓他休假,於是店員貼了公告後,自行宣告根據《勞基法》自行解除勞動契約
,報警通知業者後,隨即自行離去。警方獲報後派出兩名警員到場協助維安,引發網友熱
烈討論。


23歲的潘小姐表示,店長不應該讓員工上那麼多天班,這是不合理的,但員工自行離開是
「不負責任的」,至少要讓這家店有人來顧之後才可以離開;店員應該要在排班前就先討
論好,不是在事後不爽做出一些不負責任的事情。對於警察在現場守護感覺還蠻特別的,
並且認為警察很愛護民眾。

22歲的何小姐覺得員工蠻不負責任的,班表不是臨時排出來的,應該要從一開始就跟店長
協調好,不能臨時說不來就不來,但是店長應該也要體諒員工,不應該讓員工一直上班,
應該要做好協調,「上八天大夜班是很累的」。而她認為警察來「顧店」蠻浪費社會資源
的,這應該不是警察要做的事情,「警察很辛苦」。

28歲的陳先生表示,如果身為一個員工的話,不可以這樣子,老闆請員工來就是要工作,
如果有不滿的地方,應該有其他的方案,而不是這樣罷工,這樣會造成很多人困擾,不過
他也認為「每個人都要休息,不是像機器,不能連上八天」,店長也要先跟員工討論好,
才可以排班,「要不然爆肝、受傷了怎麼辦?」他也認為警察很辛苦,但守護收銀機的舉
動很正確,因為畢竟警察的工作就是保護人民,那假如有人進去搶東西、偷東西怎麼辦?
店家損失的話,也會造成很多困擾。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0520/866450/
這員工真是帥呆了

台灣資方的資方病太重,這員工本來就有要離職的打算,是店家不給離,本來就違反勞基法,店家違反在先,被搞活該!
台灣人最有趣的是就算老闆壓榨員工還是有人幫老闆講話,勞工一點都不團結

哈哈,這篇又在檢討員工了

yenyutarn wrote:
今天這個新聞在PTT...(恕刪)


可悲

常言道,法律是正義最後一道防線

勞基法應該也要是勞工權益最後一到防線才對

如今卻變成遵守勞基法是勞工福利?

資方永遠不思進取

台灣人必須覺醒。
自己不是當事人 兩邊大家當然能說的理直氣壯
等工作上哪天自己遇到了比這位年輕人還嚴重的事情
我看笑也笑不出來 求神也幫不了 就哭哭了
自己的應有權益就要去爭取 不合理的事 就要大聲講 對就是對 錯就是錯
而不是大家把違法給合法化 然後自己私下摸摸鼻子 塗牛屎
惡性循環下去 還會在發生第二次 第三次
林鳳營如果是人名 又是正妹 她的奶 我一定照三餐喝
老闆不遵守勞基法是一回事

老闆有違反勞基法的責任

員工丟著店不管是一回事

員工有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背信罪的問題

兩者情理法上都有問題,但沒有必然的因果關係

只要分開來討論,就很清楚了

混在一起討論,永遠沒完

相信樓下又要繼續把這兩回事混在一起討論了

然後把這很清楚的兩件事,討論不出結論
下一個也這樣離職吧
yenyutarn wrote:
今天這個新聞在PTT...(恕刪)
除非是店員自己排的班,不然先去怪排班的人吧。
況且職場很多這樣的阿,老鳥要搞你,你向上反應也沒用,主管只是摸摸頭要你忍,有啥辦法,為了生活忍或者不幹了再弄大點,這有可能是積怨已久了,而且新聞報導好像很用力的在帶風向
潛出水面 wrote: 老闆不遵守勞基法是一...(恕刪)

他沒背信啊,還打電話請警察來顧著收銀機,也打電話叫店長來
如果他只是貼出公告就拍拍屁走人就真的有問題了!
所以攪在一起討論也沒什麼不合理!

超商夜班沒做過,聽過做大夜的說通常會有一個專職大夜,偶而會早午晚班的人來代班輪,讓大夜那個休假,但是真的別小看大夜班,看所在地區跟地點有時候大夜比早午晚班的更衰更累~進貨補貨包裹,有時候喝酒鬧事嘔吐起酒瘋,搶劫也都可能,而且大夜都是一個人,薪水有多,確沒多到差距很大

所以這樣的環境下你說休假是不是很重要?
沒人注意是帥警察嗎?21歲鮮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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