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畢業我去賣場打工 工作了一天 後來因身體原因 就沒做了
我那天工作時霧煞煞的 沒有問關於工資的事(蠢) 後來工作到一半 那個員工跟我說 工作要滿7天才能領工資 不然就是白做了 ps我到現在還不知道時薪多少
請問打工要工作7天才能領工資嗎?有人和我說之前勞基法規定一天也是有工資的 但是後來改了就不清楚了 所以現在是要滿7天才能領嗎?還是工作一天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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