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去年2015年1月12到職,公司是從到職起就有特休假不用等到滿一年,且我到職第一年(2015/1/12~2015/12/31)已休了五天特休現在想要提出離職,如果是到九月底,請問是不是還有 7天/12個月x9個月=5.25天 的特休可以請?想先請問各位大大們,心裡有個底先,再去向人資提出,以便知如何接招,多謝幫忙,謝謝~
eebb2004 wrote:我是去年2015年1...(恕刪) 我不知道你們公司是甚麼作法 但是我們公司是1月1號之後特休自動刷新...不用等比例減少的 那應該是到職未滿一年計算隔年特休假日數的算法(實際上勞基法沒有規定未滿一年一定要給特休 所以這部份是看公司 但滿一年有7天)但是詳細還是要以你們公司人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