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目前待業中,上一份公司是透過104找的,某些人為衝突因素之下在第四個月結束後離職了(沒到打架的程度就是了)想問說下一份工作一樣用104去找的話,若不打算寫這段四個月資歷上去,企業主那邊一樣調的到紀錄嗎?
J1977 wrote:看得到啊,勞健保會轉...(恕刪) 莎朗石頭 wrote:當然查的到, 勞健保...(恕刪) 沒想到財團能任意查看勞工的個資?!台灣的個資法是假的嗎?如此肯定的回答,真讓覺得,中華民國的民主根本是國際笑話。
Jackieup wrote:沒想到財團能任意查看勞工的個資?!台灣的個資法是假的嗎?如此肯定的回答,真讓覺得,中華民國的民主根本是國際笑話。 要是新公司有要求 提供 勞健保轉出單這上面就有上一份公司名稱跟轉出日期了那勞保局提供資料時都會再確認是否本人, 但要是公司有你這些基本資料的話.........
吸音那 wrote:離職原因瞎掰正常一...(恕刪) 這倒是真的,我有間工作做了四個月,因為算是轉換跑道,所以後來找工作回原本的領域沒有列上去,某間主管就問我空白時間呢?我也照實說我到某間公司的職務,因為這份工作沒有相關所以沒有寫到經歷裡...他就說有沒有相關都要列阿,不列是心虛嗎,而且不說你怎麼知道沒有相關!念了快10分鐘,最後叫我補說明...我就開口說補充沒列的工作經歷!結果說完公司名稱跟職務名稱!要補充一下大概的內容時,他就打斷了...他說聽就知道沒有相關了!不用浪費時間往下說詳細!當下我有點想不過我也很堅持的跟他說為了避免後續有其他誤會,我決定要詳細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