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請教一下,我即將去新公司面試,該職缺行情約月薪30000,我只打算照此職缺行情談薪水,但該公司要求填寫[應徵者基本資料表],當中需填前工作的月薪,由於我前工作是派遣勞工,薪水只有20008元實在太低,擔心新公司也會給很低的薪水,因此想謊稱我與前公司有簽屬薪資保密協定,但這應徵者基本資料表要求[上述資料需正確填寫,如有不實或隱匿情事,本人願依據公司之員工工作規則規定,接受解雇或其他相關處分]。
問題:
1.新公司查的到我前工作的薪水嗎?
2.我謊稱與前公司有薪資保密協定,若新公司查到我說謊而將我解雇或其他相關處分,那新公司有違反勞工相關法律嗎?
----------------------------2017/4/26-----------------
我在33樓有回覆
b0933223753 wrote:
各位,請教一下,我即將去新公司面試,該職缺行情約月薪30000,我只打算照此職缺行情談薪水,但該公司要求填寫[應徵者基本資料表],當中需填前工作的月薪,由於我前工作是派遣勞工,薪水只有20008元實在太低,擔心新公司也會給很低的薪水,因此想謊稱我與前公司有簽屬薪資保密協定,但這應徵者基本資料表要求[上述資料需正確填寫,如有不實或隱匿情事,本人願依據公司之員工工作規則規定,接受解雇或其他相關處分]。
問題:
1.新公司查的到我前工作的薪水嗎?
2.我謊稱與前公司有薪資保密協定,若新公司查到我說謊而將我解雇或其他相關處分,那新公司有違反勞工相關法律嗎?
哪需要謊稱? 就說和前公司有簽過一些保密文件就好了,不得透露公司相關事務,包括薪水
謊稱是指前公司給你20008元,假設你說28000才是謊報(不實數據),如果你說無法透露,自然沒有說謊事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