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這是內人最近遇到的事
從事於美容業10幾年了(無任何勞動契約)
因3月份被老闆(店長)倒會60幾萬,憤而離職求去
最近這幾天接到訊息通知說,店面要歇業了,但有些內人的老客戶要求退費
店長要求內人返還之前賣給這些老客戶課程的業績獎金
他的理由是內人因無法再為這些老客戶提供服務,需要由其它美容師吸收未完成的課程,所以業績獎金要返還
個人是覺得客戶退費繫因店家經營不善要歇業而造成的
責任不在離職員工吧
所以我回店家,如果追討業績獎金是合法的話,你請律師處理吧
但因不是很懂法律,不免覺得這樣的案例有業者成功追討離職員工的業績獎金嗎?
如業者走法律途徑,我們是要向勞動局尋求協助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