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工作做了4年 7月提離職做到7月底做14天,後面用特休跟換休請到月底8/10領底薪2萬 已領到原本8/25要領業績獎金,結果沒有給我說我未做滿一個月,所以沒有得領我說我1-14號,做的都不是業績唷。現在反問我,不然你要怎麼算?每個月都會有,績效獎金,業績獎金我想說績效獎金沒了,就算了,但業績獎金也要給我吧求解?對了。目前業務工作離職,但是轉職一樣為同公司的按裝人員(約聘)
achsinzk wrote:做多少業績就有多少獎金...(恕刪) 業績獎金, 就像是掛在驢子前的紅蘿蔔, 驅駛業務更賣命拉業績一旦決定離開了, 紅蘿蔔就會被收起來了, 因為你不會再拉車往前走紅蘿蔔會掛在給下一隻拉車的驢子前這是我對台灣老闆計薪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