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勞雇關係,小弟我找了許多資料,也許我找的方向不對
找到的資訊都是以法條方式敘述,對於國文超弱的我,閱讀起來實在很吃力
所以來這裡向大家請教
狀況是這樣的,
小弟的女友最近學了紋繡,也拿到的證照,他朋友剛好也開了一家精品店
他朋友便提供了地方,也提供了工具和材料,準備讓她做紋繡,
因為有抽庸,所以他們有簽約,內容大部分都很制式化,
就是甲方什麼什麼、乙方什麼什麼的,還有抽擁幾%,和業績獎金條件,上班時間等..
但是比較讓我有疑問的是,沒有勞健保、也沒有薪資
這樣算是勞雇關係嗎?
我有問過做美髮業的朋友,他有提到這行業幾乎都沒薪資,勞健保也需要自己去投保
薪水來源都是需要靠行抽成,但我朋友也提到,假如沒有客人不需要整天待在那邊
而他朋友完全沒幫忙找客人,還要我女友每天去店裡,最讓我不滿的是還規定一堆事情
一副老闆的姿態,不聽話就用合約壓人
所以這樣的合約到底算不算勞雇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