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2018年新制勞基法上路,
小弟覺得影響最大的是核實給薪,還有輪班間隔八小時。
小弟目前沒有輪班,不在此假設,所以我舉個自身例子!
由於小弟本身週日要輪值,也就是
on call. 核實計算後,我進廠維修,公司只要算我一個小時加班費,而我當天可能為了一個小時就失去了我一天的休息,而剩下時間依然要保持待命。
由於政府民調顯示支持新制勞基法的人數過半,在此我想聽聽各位職場的
朋友,你們的看法!是否認為新制實施有為勞工帶來更大的權益?或者是政府討好資方的解套修改?
您的看法?提供給其他人做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