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經過我朋友的介紹 來到了一間賣包子的
本來做的好好的 直接領了第一份薪水
我發現一件事 我一天工作9小時 時薪110
還沒幫我保勞保 至於我朋友工作只做假日
但是她要做十個小時 時薪也才120
然而員工守則卻寫離職沒提早15天依照勞基 一律不給薪 那就妙了 時薪110 工作超過八時 做了兩個月多還不給勞保 是不是可以去告了😇😇😇😇 另外其他阿姨也都是一天都做8.9.10.11.12有幾次還看到13小時 他們薪水多少我不知道 地區桃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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