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職性質的工作,薪資結構如下,請問加班費怎算呢?
一個時常需要加班,甚至被要求放棄休假加班的行業,老闆是否故意壓低底薪以節省加班費呢?
這樣合法嗎?

35500的結構如下:
底薪: 20500
勤務: 7500
物資: 5500
其它: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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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薪20500比最低工資低,用這個金額來計算加班費不行;

但壓低底薪來減少加班費,是常態,只是也壓的太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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