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網友 目前小弟和一個合夥人的小資本公司要結束了 員工四名而已

但情況有點複雜
合夥人是年紀到了要退休 但公司已經經營很久了
最資深的員工在我進來入資合夥之前 都待了10年以上了
所以小弟大概是入股9年左右
員工的年資有20幾年 和 5年這種不同的狀況(我進來前和我進來之後才就職的不同)

那現在有個問題了
公司結束的資遣費該如何計算 一人一半明顯不合理?!

另外 小弟另開新公司 元員工有三人我繼續接收 年資也會持續計算 那這樣我需要提供資遣費嗎?

請有經驗的大大提供資訊!謝謝~
以員工的角度來看他不需了解股東結構. 他只需要拿到他合法應得的資遣費. 所以你必須跟你的股東談.看是否以股份比例分配或是你入股後年資切開計算付費. 另外舊公司結束必須要付資遣費. 但新公司那邊任用時年資重新計算. 以上
何必一定要選擇結束?
股權結構改變...
請合夥人把股權全數轉讓或賣給你就好了...
合夥人不願意公司名續用?
禮尚往來...

dontwant wrote:
各位網友 目前小弟...小弟另開新公司 元員工有三人我繼續接收 年資也會持續計算 那這樣我需要提供資遣費嗎?(恕刪)

假如員工薪資跟年資都維持不變資繼續保留,那就沒有資遣費問題.
也許年資結清,到新公司重算對你會比較好也不一定.

至於要資遣的那一位要如何分攤,那你們股東要自己去談了.至於手段就看自己了.
dontwant wrote:
那現在有個問題了
公司結束的資遣費該如何計算 一人一半明顯不合理?!


這句話看的很迷惑

意思是說,員工們的遣散費,是您們兩個合夥人要出的意思嗎?

您和合夥人,不是 "股份公司",是嗎?
公司結束的資遣費該如何計算 一人一半明顯不合理
1.公司如果是您2人合股要解散,如果不是由公司直接給付,須由合夥人,那麼資遣費就是主要合夥人下去協商看是平分或是依股分獲利狀況下去出資支付,基本不會因你合夥多久而有比例差異,當初合夥時就要考慮到這部分了

2.原員工有三人我繼續接收 年資也會持續計算 那這樣我需要提供資遣費嗎?
2-1基本上如跟員工有協議年資所有持續計算,跟員工協議後當然可以不給付資遣費,可是要考慮到日後部分,員工這樣年資不就更長了,因為沒有目前員工年齡資料,不知道是否達到強制退休條件,不考慮退休,這樣日後需要資遣該給付的資遣費基數是不是就更高了

2-2我的建議你聽看看,先跟原合夥人一起結算所有員工年資,資遣費給一給,因為這樣可以跟合夥人共同負擔資遣費用。再重新跟員工重薪簽定勞動契約,至於員工如果很介意年資連動的特休假部分,再另外用慰勞假給予,這樣可以避免日後員工跟你結算非你應負擔支資遣費或是舊制退休金部分問題,以上一定要白紙黑字明確簽定,免得日後爭議。

4人的小公司,股東才二人,
這種狀況都是用 "協議" 解決。
既然是協議,就無合理與否,只有合算與否。

二個股東間都談不攏的話,就解散吧。
依股份結構結算。員工也依法資遣,然後再用你另設的新公司聘入。
這樣可以免得將來舊制年資計算的問題,對新公司比較有利。
dontwant wrote:
各位網友 目前小弟和...(恕刪)


年資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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