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四個多月前因為找不到工作暫時在於一個福利不好的小公司做兼職,常常收入就只能打平支出。目前我找到了一間待遇很不錯的公司,我真的很想走,但我目前做的這間店老闆當初在面試我的時侯說希望我能做久再做,不要做沒多久就離職,可是我就覺得你給的福利這麼差有些地方還沒遵守勞健保誰要久做啊?可是如果要提離職照勞基法的規定是要提早10天講,這時侯我會不會被找麻煩到死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