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以前同事合夥創業 遇到一些問題

事情是這樣的 這是我第一次創業
我跟以前的同事主管總共5個人一起離職一起創業 我們是申請商行 有簽股東合約書 合夥契約書都有 股份是1人20% 直到現在已經快兩年了 當中有增資一次 之前每個月都是虧損狀態 有時候有領薪水 領大約十幾K多 有時候沒領 日子過得很辛苦 到現在開始有盈餘了 我們公司主要的工作是送貨順便做業務 也就是要拉客戶 從拜訪熟客到陌生拜訪都有 5個人當中 只有我不是業務底的 其他4個人都是業務高手 所以能力有所差距 每個月初在開會的時候 大家看到成績單 都是我被釘的滿頭包 檯面上是一定要被罵的 因為這是股東生意是很現實的 在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 也不想拖累公司 就有股東建議我說 可以考慮退下來轉乾股 去外面找一份工作 他們每個月的財務報表也會拿給我看 給他們去拼 等著領紅利就好了 問題來了 如果我退下來 那需要簽契約書嗎? 紅利又該怎麼分?也要簽契約嗎? 如果我想再回去的話 還要要經過股東們同意嗎?

請有相關經驗的朋友們 告訴我 謝謝
有一個選擇是退股,對你來說就是停損,對其他人來説是避免以後爭議(信任及分配),至於什麼金額,用什麼方式退,現在或許還好協商,日子久了,賺多了時,再來談就麻煩了。

另一個方式是當股東,照你的描述應該是不用成立蕫事會,應該只有代表人一位。這就牽涉到信任的問題,白紙黑字只是代表你的股權,但你不在局內,如何檢驗真實度及合理性會是個大問題。(減資再增資就可以把你的股份稀釋或踢掉)

至於回鍋,不怎麼賺錢都要你離開了,賺了大錢會叫你回來分嗎?回來叫你做些不痛不癢的位置,看著他們領高額獎金,你會接受嗎?

這世界不要相信把錢丢著當股東就可坐領高額紅利的事,除非你就是莊家。

以上是基於週遭的經驗及人性的分析,如果你們的合夥人都是誠信爲上的人,以上作廢。

合夥生意真的不好作
建議你乾脆請他們買回你的股份,你就淨身出戶另尋高就吧!
現在是拿你開刀,接下來呢?下一位業績不好的股東也準備被剔除吧!
最終不是剩兩個就是變獨資
這就是人性,當初一起出來的時候叫兄弟要你的資金
現在賺錢後發現你沒貢獻了就變"啦基"
這樣的合夥生意會長久才有鬼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