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年前離職是否會將特休假折現?

本人到職滿兩年,第二年度有10天的特休假,而我於今年2/11離職,是否可要求將剩餘10天特休假換成現金,還是離職後等同自動放棄特休假不得跟資方要求折現? 本人上2月份薪資條有載明剩餘10天,離職前沒特別提出放棄特休假及自行休特休假,離職後詢問得到答覆是"剩餘特休假,年間離職就自動放棄"

youandyw wrote:
本人到職滿兩年,第...(恕刪)

不會折現給你
你想太多了

它有讓你離職前按比率給你天數休假
已經算對得起你了

別想一些有的沒的小東西

重點是
你準備好了嗎?
下一份工作在哪裡?

kao_king wrote:
不會折現給你你想太多...(恕刪)


了解...

給我到休假的天數我覺得應該是本來就該給的吧(在職期間)

我會這麼想是因為去年一整年度的加班費我都完全沒要,

我才會去想到這一點,至少離職後能拿到一點補貼

下一份工作我就平常心,這段期間自己進修專精自己能力

kao_king wrote:
不會折現給你你想太多...(恕刪)


那我的情況又跟這個有何差別?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51&t=5476112&p=2

難道不能要? 我不認為10天特休折現算小錢也算小事...

kao_king wrote:
不會折現給你你想太多...(恕刪)


我剛打給勞工局詢問,他說依照勞基法為主

引用勞基法法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30001&FLNO=38

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

kao_king wrote:
不會折現給你你想太...(恕刪)

滿口胡言亂語
幸好樓主有去詢問勞工局跟google
不然莫名其妙放棄自己權益 損失要找你討嗎?

最討厭這種不懂還滿嘴慣老闆言語的
suyisan wrote:


滿口胡言亂語
幸...(恕刪)


謝謝你,因為我認為我應有的權利本來就該給予,錢不多給不起還開啥公司,我今天不是摳公司而是拿我該拿的錢,我也沒有對不起老闆,反之他虧欠我很多,包含交通費及加班費(一年的哦不是一兩天的錢)我做人很簡單,給就給乾脆,不要虧欠員工將來合作都有話說,給的難看,大家就沒話講。


另外老闆晚間同意給付我費用,感謝各位
一切按照勞基法呀 他該怎樣就怎樣 沒有的話 反正都要離職了 檢舉他阿
哥吉拉 JP wrote:
一切按照勞基法呀 他...(恕刪)


老闆後續依勞基法給予特休折現薪資,感謝你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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