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thebeest wrote:原來現在大多的人都是比較在意待遇了?但一個工作如果很多錢,但完全沒有熱誠、興趣真的可以做久嗎?(我不知道,只是好奇大家的想法)...(恕刪) >>>30年前我去面試前一任公司原本應徵的部門是國外部結果在等候面試填資料的時候公司的法務室主管進門跟我聊一下說看過我的資料 , 覺得我不錯詢問我要不要改面試他的部門? 薪水多800元國外部薪水16800元 , 徵信部17600元 , 另外有交通津貼 ,獎金我回說 , 我不是法律系畢業的, 適合嗎?主管說 , 公司有職前訓練 , 有心學很快...當時 , 只想先找到工作 , 就答應了這一做 , 就做了24年多從助理管理師 , 當到部門的主管深入了解工作後我是覺得這工作 , 比國外部有趣多了且因為工作績效不錯當年每月薪水+獎金 , 平均有5-6萬元人生充滿了各種可能性!而且 , 其實我們並不是那麼了解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