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
我5/16離職,5/22到新公司上班,在7/11突然接到前公司說,離職時忘了簽離職證明書,所以到現在會計都沒退保,可能有重複保的問題,還要我支付重複保的保費,請問重複保勞.健保局會退還給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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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心愛上你了 wrote:
請問各位
我5/16...(恕刪)

重覆投保保障又不會加倍
是會計出錯
跟有沒有那張單子沒有関係
難道有人礦3不來公司也不能退保嗎?
你只要回關我什麼事就好了
理論上不會有重複繳的問題,一方未退另一方沒辦法繳,之前親戚問健保局說的。除非是像公會預繳方式,不同作業系統。

這樣有可能造成重複繳,但是,可以申請退費。先問你們公司作業情形,再問健保局。
一句話就解決
付我薪資就繳
真的 很想回甘我屁事
換過那麼多工作沒遇過這樣的
實在好瞎啊😨😨😨

linK0430 wrote:
重覆投保保障又不會加...(恕刪)
不小心愛上你了 wrote:
請問各位
我5/16...(恕刪)

正常來說,從原本的公司離職,必定要辦理的一定有健保轉出這一項,而到新公司報到,也一定有繳交健保轉出證明這一項,真的難以相信你的新、舊公司人資居然連這種最基本的都不會...

健保如果遇到重複投保的做法如下:
重複投保所重複繳納之保險費,投保單位或被保險人得於發生重複繳納保險費之日起五年內向所屬健保轄區業務組申請退還,逾期不受理。
一、保險對象於確認重複投保後,洽應辦理退保(轉出)之投保單位申請退費,由該投保單位填寫 退保申報表,註明退保原因為重複投保,將該表送至所屬轄區業務組辦理退保(轉出)。
二、前項申請辦理退還重複繳納之保險費,經所屬轄區業務組審查屬實後,於計算次月保險費時,一併結算。1至3類保險對象之保險費因係由投保單位扣收彙繳,故會先退予投保單位,再由投保單位轉交。
資料來源:健保署

不小心愛上你了 wrote:
請問各位我5/16...(恕刪)


這個是有點扯 通常離職時都會有離職手續
到職的時候會有報到手續
基本上如果我遇到我就會跟前公司拖,畢竟也不完全是你的問題
可以跟前公司說等退費收到再給他們,讓人資也能學習自己的失誤自己承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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