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負責計算員工年假的,我們採取的是1231歸零,隔日0101重新配給的算法。今天才發現算法完全錯了,滿一年要跨兩年的員工,差不多多給了4個多小時。其他的要查歷史資料....我們做最久的20年,5~8年的人最多,至少有6.7人左右是說少給才比較不好處理,多給還好一點,但就算算了出來,要怎麼跟員工拿回來?有人把它休完了,有人把它換成錢了,是要追繳有付錢的,休完的就不計較了?好像又不公平。問問大家意見
真的有點麻煩...雖說完全公平是原則,但又顯得公司不近人情了。要不就全都討回來,年終再加個一兩千塊,一手鞭子一手糖。要不就殺必死,全當送的。但要公告,討得員工的尊重與感激。之後照規矩來。就醬,看你覺得有沒有參考價值囉
嘿喲嘿 wrote:真的有點麻煩...雖(恕刪) 嗯,我得列幾個方案給老闆看,當然要先給他炮一陣子...JasonStock wrote:這麼多年, 要不回來...(恕刪) 是一定要換新算法了,獨特系統只是搞死自己而己cougar2015 wrote:閉嘴。是你...(恕刪) 我上面還有人,瞞不過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