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若簽了~打官司你一定輸除非你能證明公司有違勞基法或以不當方式壓迫非職務工作、危險...等(反正就是非自願/無關職務的事)。要不然就是你能證明身體/心理無法續任~公立醫院診斷證明書要不然就是你和公司協商~賠償金才20,000元整、可見不是啥重要職務、公司打官司也是要成本的。
qaz0939 wrote:您好,謝謝你的回覆。...(恕刪) 以我不懂法律但是看的懂中文的程度所了解是:提前離職賠2萬,如果跳到相關行業或是洩漏公司相關機密再加2萬。不過你之前簽約已經先拿2萬,離職賠2萬只是把錢還公司而已。
qaz0939 wrote:您好,謝謝你的回覆。(恕刪) 最後一條(侵害公司營業秘密含洩漏公司營業相關機密予他人或轉為個人用途)。若有違反,同意再賠償乙方20,000元整,作為懲罰性違約金~真要搞公司、增加賠償乙方20,000元算小的啦~很多都N倍起跳。賠償金少表示待遇少(會搞這玩意的表示不告而別的員工很多)~可見也不是啥重要職務、好好跟公司協商很容易解脫、
版主,免驚拉,只不過把先拿的2W再吐還給公司而已。後面洩漏相關機密2W也是小意思。我本身之前是做CONNECTOR的,要求賠的金額是用該產品販售總額去賠的。隨便都破千萬~億。你就換公司換個英文名或中文名(如果你真的覺得洩漏賺得比較多再去改)我之前公司研發主管換公司就換了英文跟中文名,因為之前他在上一家公司每年專利都破百。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