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家好,小弟我高職唸到二年下唸完,升三年級休學,已經休學四年多,目前已經27歲了,想說趁還年輕趕快補足學歷,想請問一下我是不是該回去重新唸高職?
給你良心建議
如果你不是讀書的料
何謂不是讀書的料...?
1.翻開厚重的書本會想睡覺
2.台上教授教課時你聽起來像念經
3.滑手機的時間多於聽課、抄筆記的時間
4.從來沒有考過前五名、前十名
那我是奉勸補完高職學歷就好
考幾張實用性高的甲乙級證照出來較實際
否則你去洗學店大學進修部出來
對你未來求職並無實質幫助
你只會浪費四年學費揹學貸而已,何必?
除非你的志向是當作業員、工人、服務業、業務
這種工作國高中職畢業甚至私立科大也可以做....
不然正統公司的Hr是不看這種學歷的,馬上跳過
聽起來很雞掰嗎⋯?那是你年輕時不用功造成的
學歷不代表能力,但間接代表學習態度,很現實
一樣的職位,老闆寧可多3k請國立,也不請你
這已經是業界既定印象了,你很難去改變了
何必花錢去買一張會被人歧視的學店畢業證書?
證照是會加分並幫助求職的東西
目前各行各業的專業勞動者
勞動部都硬性規定需有專業合格證照
只要不是去考推高機、天車這種垃圾證照
在業界均能有好的發展
至於薪資高低起伏,就各憑本事了
可以去考技術性相關證照
例如冷調、水電、餐飲甲乙級
保證你餓不死
bu1689 wrote:
各位大家好,小弟我高(恕刪)
去搜尋"同等學力"
應該可以直接考大學或者四技吧~
也可以讀夜間
最終畢業取得學士學歷~
有問題直接問學校的老師~
至於未來工作是否有用~隨便吧~
但第一印象多少有差吧
大學畢業跟高職畢業
如果認識對象有人問你學歷!?
法規名稱: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修正日期: 民國 105 年 02 月 24 日
第 1 條
本標準依大學法第二十三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學士班(不包括二年制學士班
)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一、高級中等學校及進修學校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僅未修習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因故休學、退學或重讀二年以上
,持有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轉
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二)修滿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上學期,因故休學或退學一年以上,
持有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轉學
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三)修滿規定年限後,因故未能畢業,持有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或
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