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的朋友(標準寫法)最近被資遣 當然,很常見的起手式就是人資要求簽自願離職單 但特別的是,不像一般常見的目的是為了規避給付資遣費 公司是願意付資遣費的,只是希望員工配合遷自願離職單 請問員工被資遣對公司有什麼壞處嗎?
eric62 wrote:但這樣就拿不到失業補助 seatree wrote:失業給付是月投保薪資60%,最長可以領到6個月 請問失業給付是公司提供的嗎?如果已經找好下一份工作也可以領嗎? 一開始HR也是用慣用招式說被資遣會留案底balabala的但朋友說無所謂希望能直接資遣就好結果換HR龜縮,改口說這樣對公司不好以後reference check時可能很難說好話問HR直接資遣對公司哪裡不好卻又含糊其辭不肯多說真的很想知道顧問公司又再亂教什麼怪招了
要求簽自願離職是公司為了避免麻煩但是會失去你的福利新制勞保資遣費公司資遣費 年資乘0.5若公司資遣可領公司資遣 年資乘0.5失業補助 (月薪乘0.6)乘6個月 45歲或身障領9個月領失業補助期間 健保免繳總工作年資滿15年 勞保可寄勞保局 年資繼續算 (與失業補助不衝突,寄保工會會失去失業資格)或繳國民年金假如你年資以6年算 至少少了1倍多年資6年以下少領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