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工作年資約15年在外商大公司正職非合約非約聘, 目前公司要求我年底長駐大陸2~4年, 因家庭因素 可以出差但不方便派駐, 上級還是一直威逼好幾個員工要長駐, 查詢雇傭說明書上有這一段話: 台端於受僱其間, 應同意遵守XXX公司所公佈實施之一切規章及指示, 包括工作規則, 員工手冊, 人事命令,等, 如有違反均依據工作規則有關規定議處. P.S 員工手冊, 和工作規則並無說明要長駐大陸 請教各位大神, 若拒絕長駐的話, 公司有沒有依據開除我.
bb116 wrote:台端於受僱其間, 應同意遵守XXX公司所公佈實施之一切規章及指示, 包括工作規則, 員工手冊, 人事命令,等,如有違反均依據工作規則有關規定議處. 這段話都已經寫得這麼清楚如空白支票,你還能用沒寫派駐/長駐大陸來反駁嗎
我以最後如果上勞資調解的程序來說:解僱你需要提出不適任證明,一開始的職聘內容中若無外派事項,事後增加不配合的結果是不符合的。故應予以法定+薪資資遣費。但這是已經舉報後的調解,頂多是能幫助你拿到非自願離職與資遣費,而勞方要不要資遣你,老實說看他開心啊= =我建議你可以談外派津貼,錢多一點會感覺平衡一點⋯⋯
bb116 wrote:若拒絕長駐的話, 公司有沒有依據開除我 幹嘛開除你非自願離職書[不適任] 三個字資遣你就可以了公司 沒有違法你可以去 申請 失業補助 六個月~~~~~~~~~~~~~~~~~~~~~~~~~~~題外話已經工作 最少有15年以上了還搞不清楚 自己的位階你 對公司來講 可有可無你 不願意去很簡單 讓你滾再找新人 價錢更便宜 更聽話私人公司到職的第一天 自己就要清楚離開公司 已經開始倒數計時隨時有滾蛋的 一天它沒義務 養你到退休你又不是 資本家你只是受雇於資方的勞方之一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