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我也遇到這種狀況
5/22忠孝東路某間派遣公司面試南X人D的內勤
5/28通知錄取,訂6/8報到
5/29簽約,取得紙本合約
6/7跟派遣公司確認實際報到時間是幾點幾分
沒想到派遣公司說用人流程還卡在幾個主管
暫定延到6/11,6/10再問能報到嗎?
又說主管流程還卡著,有進一步消息會跟我說
派遣公司一直對我抱歉
說最糟情況是取消錄取
請問這樣派遣公司或X山X壽有違法嗎?
我可以依法求償6/8到目前為止的薪資嗎?
我為了來南S上班把上一個工作辭了
謝謝
Wolf_Loeste wrote:
沒想到我也遇到這種狀...(恕刪)
請先確認紙本合約是否白紙黑字載明 :
1. 派遣工作起訖日(/報到日/入社日等字眼)
2. 派遣工作地/工作內容/職位名稱等該職缺相關資訊
3. 該派遣工作的薪資/福利/保險等事項
4. 契約上甲乙雙方是否已經蓋章
契約簽訂的甲乙雙方是你跟派遣公司, 派遣公司才是你的實際雇主, 南X人X只是工作指揮方而已, 就算南X人X因為任何原因導致延後報到或取消報到也不會改變你跟派遣公司之間的雇用關係, 所以當發生權益受損時, 應向派遣公司協調求償.
你尚未報到, 也沒有實際付出勞務, 所以派遣公司也沒有支付你薪資的義務.
雖然你有權利可以向派遣公司要求支付(賠償)因為延遲報到/取消報到而產生的損失/額外費用/機會成本等等, 但派遣公司有無支付的義務?, 合理金額為多少?, 這問題的答案通常都要到調解甚至上法院才能知道, 除非你遇到有良知的派遣公司則不再此限.
BY 曾經在派遣業6年多的工作經驗
這種狀況難免發生, 因為人的變數實在太多了(公司突然砍預算/HR沒跑完流程就要派遣先找人/原本的人不離職了或延後離職等等等.....)
當時的我除了再三道歉外, 也會盡力幫求職者找其他工作, 盡可能縮短工作空窗期, 畢竟人家也許是靠這份工作在養家活口的, 但不是所有派遣的業務都能苦人所苦, 除非走投無路, 真的不建議接下派遣工作(專業職/翻譯職例外), 在台灣, 甚至在某些國家, 派遣=把風險成本轉嫁派遣業者=極度沒有保障.
祝福您早日找到下一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