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3年10個月 月休6天照勞基法最低薪資 全勤2000 內場主管2000 卻沒有特休 事病假 固定休星期日+2天自己排休 多休就被扣全勤 前1年8個月 月休只有4天 後面作的很不高興問為什麼其他新進人員都休6天 老闆回說你做比較久年終領的比別人多所以才給你休4天後面才跟其他員工一樣月休6天 請問我要怎樣討回我不平等待遇跟特休
跟你舉個真實案例一位品保女職員進公司4.5個月(常加班)公司以新人未升正職為由不給加班費新人覺得好吧認虧工作4.5個月後公司以他工作效率太低為由辭退她他跟公司要回加班費老闆娘親自上陣談女職員以勞基法投訴威脅你猜怎了...是的所有加班費照給(只要堅持就算老闆娘也是會怕的)因為罰金比加班費貴多了(而且被稽查會搞死自己)公司都自己知道自己在走暗步(通常在職員工都只能默默接受)你能解決方式只有1.投訴勞工處2.偷偷投訴勞工處3.想盡辦法匿名投訴勞工處但是你要知道公司通常會知道是誰投訴的所以...嘿嘿自己衡量
驫騳馬 wrote:跟你舉個真實案例一位...(恕刪) 以上三個選項都只會有一個結果,就是公司知道誰投訴的,別天真以為有匿名這種事,公部門很黑的,只要有認識的在公部門上班,請他去問就問的到了,我前同事公務人員退休他跟我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