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指出,如果家長們真的沒辦法在家照顧,家中有公私立國小、幼兒園學生,可以預先跟學校接洽,讓學校留守的導師們、在固定的時間裏面照顧孩子。
台北市也宣布,雙薪家庭或家庭孩子無法照顧者,依規定申請照顧,依個別需求,學校幼兒園用專案協助。
勞動局說明家庭照顧假,家中有12歲以下孩子或身心障礙的家長,可請家庭照顧假,呼籲雇主一定要給,依規定不給有罰則,2萬到30萬,因疫情從嚴考量提高裁罰額度,另外還有防疫照顧假 不給薪不計入考績。
勞動局強調,家中若有12歲以下或身心障礙孩子,家長可以請家庭照顧假,雇主一定要給假,若沒給假,可罰2萬至30萬元;至於防疫照顧假,也呼籲雇主要准假,這兩個假都不給薪、不列入考績。

大家知道了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