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考上公務員,以為從此便可以高枕無憂,工作到退休,沒想到工作幾年後因觸犯了某項法條遭到免職。某乙找到了一份推銷的工作,原本以為做沒幾天,沒想到一做就是二、三十年。一項工作穩不穩定並不能單純以「職業類別」來斷定。各位認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