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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情公司本來就要很小心,不可以因為員工要求不保就不保,公司沒有幫員工投保勞健保,就算是員工要求,也是會被罰款,只是如果有留員工請求的證據,事後再跟員工請求民事賠償,不過也不一定會勝訴 …
夏天去海邊
有留line對話
Iris max
有留證據就應該在事前先"告知"員工,他如果去爆勞工局,資方也會提出民事訴訟,讓他付出相對代價。 可現在勞工局已經有動作,就要考量要不要這麼做…
夏天去海邊 wrote:
一年前面試一位員工 ...(恕刪)

不經一事 不長一智
以後一定要記得乖乖加保
你這種還只是補點小錢付罰款而已
如果未加保而在工作崗位或是上下班途中出狀況,人死了
公司要賠的可能不止這些
首先會欠政府錢,本身就有問題了,老闆本來就不應該請他了,就要小心了。
甚至還答應他的要求,基於同情,但這種人就是所謂的社會底層,名下信用不良,所以任何手機電話機車汽車申辦都不是自己的名字,想說欠錢不用還,擺明就是各種借錢理由。
所以不要想辦法讓他有前科,這種人是本來就有前科了,不差這一條,只是他在想盡辦法各種不勞而獲,利用各種同理心。
因為小舅子就是這種借錢不還理所當然的概念。


只能說勞基法乖乖遵守會比較好,不幫忙保,本身也是老闆想省。
反是都有紀錄一下最好,用電話打得最可怕。
用打的就是不想留下對話打字紀錄。

所以趕快蒐集更多證據,然後請律師看有什麼說法可以讓法官更加信服。
夏天去海邊 wrote:
一年前面試一位員工 ...(恕刪)


這堂課 主要學習到的是要自保 才能保護自己家人 才是保護員工。
「上一次當,學一次乖」就只能走司法還公道,現在社會就這樣,人心不古,藉事想敲一筆錢的人太多了,所以就像路倒的人,為了別惹禍上身,大多人通常都會無視他...
「公司看在員工有小孩 家庭負擔重 把(勞健保錢)給員工」
這句話本身有些問題⋯⋯那是員工自付額沒投保本來就是員工的,也沒多少錢,不是什麼favor.

那公司需要繳給勞保局的7成及健保局的6成呢及勞退的6% ?

是不是都用現金給薪資? 費用怎麼做?

樓主不用生氣,這事情不只有公司看員工可憐者麼簡單,是你單純了。
夏天去海邊 wrote:
一年前面試一位員工 ...(恕刪)


你沒保勞保是事實

她說謊也是事實

這是兩件事
究竟
十億先拿走五億 wrote:
沒有出勤紀錄表,就可以開罰9萬,沒給加班費可罰2萬,但遲給資遣費開罰30萬起跳
...(恕刪)
這麼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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