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資訊室寫不出程式流程邏輯,我要被記曠職!

事情是這樣子的,我公司 8:30 上班,12:30 開始午休,下午 1:00 上班,5:00 下班。

如果下午請假該怎麼請,一般人會填 1 :00 - 5:00,共 4 小時吧?不過我公司寫程式的人說,這樣他的程式湊不起來,應該跟下班時間接續或重疊,不然記你曠職。

好吧!午休這段處理不了!我就填請假 12:30 - 5:00 ,共 4 小時。這樣可以吧?結果還是不行。

因為那一天我提早到班,我公司可以彈性 10 分鐘上班,我上班時間是 8:20-12:22。雖然上滿 4 小時,也符合彈性上班時間。但資訊室的系統還是說不行!

因為 12:22 到 12:30 之間有空檔,他的程式還是湊不起來,要記我曠職!

去他的!真是有夠超級不要臉的!
雖然聽你說起來是有不夠人性化的地方,但是每個公司規定不同,事前問好就沒爭議了。

若是貴公司下午請假本來就是明文規定12:30後才能刷卡離場,那麼你為了這偶爾需延遲的10分鐘去跟整個體制對抗實在不明智。
太空攻城車 wrote:
貴公司下午請假本來就是明文規定12:30後才能刷卡離場,


公司規定是 12:20 就能刷卡離場了!因為我 8:20 前就到公司。

我符合規定!

還有!這個要算你曠職的規定,不是人事室出來的,是這個寫不出流程的資訊室出來的!
太空攻城車
既然你符合規定。那資訊處就不可記你曠職啦,為何還如此氣憤?
jeel54321 wrote:
事情是這樣子的,我公...(恕刪)

你們公司寫程式的資訊人員實在是太糟糕了
太空攻城車 wrote:
既然你符合規定。那資訊處就不可記你曠職啦,為何還如此氣憤?


近期事業部已開發缺勤轉出憑證新增作業(如下圖),如忘刷卡未處理、請假時間錯誤將被註記為缺勤,進而影響到同仁權益。


因為電腦系統註記為曠職,然後他就不管了啊!

擺爛是我們公司的日常!
勇者小欽 wrote:
你們公司寫程式的資訊...(恕刪)


什麼資訊人員?應該是外包約聘寫的。考進來的寫不出程式。

約聘職位一年一聘,沒有升遷,也沒有退休金。

稍有程度的程式師有可能來應徵這種工作?
jeel54321 wrote:
公司規定是 12:20...(恕刪)

程式設計的邏輯是固定的時間點~
關於這種例外的時間點~
估計程式在設計時沒有考慮到,或者是判斷式不夠嚴謹
可以改~ 但有可能原設計者非目前的人員
除非很強很強的軟體人員,一般來說是不太喜歡去修改他人的程式

原因很多~ 以認識的諸多軟體人員來說:
寧願自己寫也不願去修改別人的程式~


其實這不是大問題~ HR單位可以更動員工出勤時間
填寫申請單更動,單據留存,以避免後續的爭議性
Sorcerer905020 wrote:
除非很強很強的軟體人員,一般來說是不太喜歡去修改他人的程式


沒要到能力多強吧?

這種程度根本是來騙吃騙喝的!
可能是用ERP套件,
有些套件寫的很爛,或是文件很爛,
一來工程師能力不足,二來是看不懂文件。

孔子說,
能跑的,就不要改。
改了一定出包,這就是摩耳定律。

長官沒反應,工程師就不會動,
請向上反應,由上面壓下來。
If 你請假 Then 記曠職
結果: 無論你怎樣請假...就是記曠職~!
資訊室邏輯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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