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餐飲業的員工 公司每天的營業額約落在3-7萬元 但每天發票只有開到1萬5千元左右 然後扣掉支出當日的現金再由我的帳戶轉帳至老闆的帳戶但因為我的帳戶有額度的限制所以之後我跟老闆說要用公司名義的戶頭匯款他拿了他個人的提款卡給我使用請我平日放假時去開約定帳戶給他請問這樣轉帳逃稅我會有連帶的法律責任嗎我該如何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