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本來在等一份比較心儀的工作面試結果,但過了約三星期都沒有消息,想說應該是無聲卡了,結果今天我回覆另一家公司的offer,並且回寄了就職同意書後,心儀工作的人資打來通知說,有提供offer的打算,但說要等這週五才能有正式的文件,已回覆的公司是約下週一報到,想請問說我寄了就職同意書,但週五告知說不去報到會不會有後續問題?或者是說先去報到幾天再離職呢?麻煩各位前輩幫我解惑了,謝謝就職同意書版本如下:
等了三星期後才通知錄取~說明是個屎缺、你是後補來當救援占坑的~換位思考一下、若你是徴人主管或企業主遇到合適人才或生財工具人、頂多一週海選完估計就有答案。除非特殊職位(主管職或工程師)需老板決定、一般社畜型職位很少會拖快一個月才有答案。當然若是~心儀的工作與心儀的薪水值得等待、取捨之間也只是一場社會磨練。除非有簽合同(契約工)、這種同意書都是人事主管交差用、但想船踏二船、延期報到小心二頭空。因為就職當天、法律規定就要加保勞/健保及一大堆資料、若只上一週就跳槽、人事肯定找你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