耍無賴比較好?還是原諒別人的過犯比較好?

無論是工作上或是生活中,
總是有許多因為誤解而發生的爭執。
有些人選擇爭得面紅耳赤,有些人習慣謙讓不計較,即使對方無理,仍然一笑置之。
到底哪一種方式處理工作上與生活中的糾紛比較好?
前者抒發情緒,偶一為之有益於健康,而且符合現在的社會標準(別讓自己權利睡著),但久而久之形成剛愎自用的性格,總有一天吃大虧。
後者雖然一時感受鬱悶,但不久就忘卻別人的過犯,凡事往好處想,養成寬厚的性格,長期下來,身心獲得釋放。
其實我還沒拿捏好到底應該怎麼做。
文章關鍵字
lawtaipei wrote:
無論是工作上或是生活中,
總是有許多因為誤解而發生的爭執。
有些人選擇爭得面紅耳赤,有些人習慣謙讓不計較,即使對方無理,仍然一笑置之。

我會講完我的道理後

對方如果還是要強辯

那我會選擇默默離開

以後少接觸,這種不講理的人

完全不理他,就是最好的方法
「大千世界,無掛無礙, 自去自來,自由自在, 要生便生,莫找替代。」
kao_king
你是說外送員嗎?天天發文 自己知道這簡單答案;卻要別人認同;而自己的事卻都幹不好
天國一輝小寶寶 wrote:
完全不理他...(恕刪)


贊同天國一輝小寶寶大大的意見。
我們學習接受善意的建議,不理會惡意的批評。
同樣的,對於無賴,遠離他就好。
孔子曰:
益者三友,損者三友.
友直,友諒,友多聞,益矣.
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損矣.

當然各人自掃門前雪也是一解


話說你的一笑置之只是算了不計較

而不是原諒
lawtaipei
[讚][讚][讚]
以直報怨就可以了。
我們不是宗教家,沒有謙卑為懷的想法。
對於無賴的行徑,
我的選擇是,平時絕對不要影響自己的心境,
但絕對不能忘記這種恥辱,將來必然加倍奉還。
kao_king
你不是講要[溫良恭儉讓]學習董娘待人的態度嗎?;才講沒幾日 現在全部忘光光了;怎麼會這樣子的小雞肚腸(加倍奉還);你應該做不到 小主管職位
職務上的話
責任與工作內容一定要釐清
我會討論出結果再說

至於個人想法觀點
我不太會去跟人爭辯
除非對方的三觀歪到會危害社會
不然我都抱著欣賞與思考的角度去看待

如果不知如何拿捏
就以倫理道德為衡量標準囉!
lawtaipei
[讚][讚][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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