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看到有地方政府把「反詐騙宣導」塞進臺灣職安卡課程。

反詐騙本身沒有問題,但這件事讓我覺得不對勁。
不是因為反詐騙不重要,而是因為這完全偏離了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的本質、法規精神,以及雇主的法定責任。
🔍 一、職安卡課程正在變質:從專業訓練變成「宣導集散地」
職安卡原本是為了讓勞工具備基本的「工作安全能力」。
目的非常明確:
降低職災、提升現場安全、讓人能平安回家。
但現在的情況可能變成:
• 警察局來講反詐騙
• 衛生局來講登革熱
• 移民署來講移工法令
• 其他單位也想來「蹭一下」宣導時數
結果課程越來越像:
政府各局處宣導大會+順便講一點職安
這不是誇張,而是現場真實發生的事。
為什麼?
因為:
• 學員多
• 不能翹課
• 時數固定
• 最好管理
• 宣導成效好看
於是職安卡變成:政府各單位想宣導什麼,就塞什麼的萬用容器
📘 二、法定課程內容已經明確,卻被行政宣導稀釋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7條與附表十四寫得非常清楚:
• 法規概要...
• 工作守則...
• 自動檢查...
• 標準作業程序...
• 緊急事故處理...
• 消防急救...
• 其他與勞工安全有關...
這些都是「保命」的內容,也是法定要求。
但反詐騙、登革熱、垃圾分類……
完全不在法規要求的範圍內。
當課程時數有限,卻被塞進無關內容時,
真正該教的東西就被壓縮、被稀釋。
🧩 三、企業最接近現場,才是法定訓練主體,職安卡應只是補充
這是最常被忽略、也最關鍵的一點:
✔️ 法規明文規定:
雇主才是法定訓練單位。
企業自訓才是本體,職安卡應只是「補充性訓練」,
是協助企業完成部分基礎訓練的工具。
但現在的情況變成:
• 政府把職安卡當成「全民宣導平台」
• 雇主把職安卡當成「推諉卸責」
• 企業把職安卡當成「外包訓練」
• 勞工把職安卡當成「上課拿卡」
結果是:
訓練責任從雇主身上被稀釋,訓練品質從現場需求被拉遠。
這完全違背職安法的精神。
⚠️ 四、職安卡已經越來越無法貼近現場需求
這是你我在現場最有感的地方。
現場需要的是:
• 真正的危害辨識
• 真正的作業風險
• 真正的緊急應變
• 真正的設備操作
• 真正的安全文化
但職安卡課程卻越來越像:
行政宣導+基礎概念的混合體
這種訓練模式,
根本無法反映不同產業、不同工法、不同設備的真實風險。
再塞反詐騙?
那只會讓課程離現場更遠。
這不是小事,而是會造成長期後果:
❌ 學員更不重視職安
覺得課程就是「政府講講話」。
❌ 專業內容被壓縮
真正保命的東西被犧牲。
❌ 講師被迫當宣導員
專業被弱化,課程品質下降。
❌ 職安卡的公信力下降
變成「什麼都講一點,但什麼都不深入」。
這對整個產業都是傷害。
🎯 五、我們應該問的真正問題是:
政府到底把職安卡當成什麼?
是專業訓練?
還是方便宣導的場域?
還是行政 KPI 的工具?
如果職安卡被視為「宣導平台」,
那職安教育的專業性就會被行政需求一點一點侵蝕。
而最終受害的,是現場的勞工。
🛠️ 六、職安教育需要回到原有態樣:雇主責任+專業訓練
台灣的職安教育已經夠被誤解為「上課拿卡」。
如果再變成「宣導會」,
那職安文化永遠無法提升。
我們需要的是:
• 訓練回到雇主責任(企業自訓是本體)
• 職安卡回到補充訓練的定位
• 課程內容回到法規精神
• 專業內容不被行政宣導稀釋
• 講師能專注在安全教育,而不是宣導員角色
• 訓練能真正貼近現場需求
這才是對勞工真正負責的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