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資方(老闆)與主管職位如何灰色善用恐懼威脅有技巧的違反勞基法?(去制衡麻煩員工,使員工效益極大化、壓榨勞工、欺負員工)
請求有經驗先進分享相關經驗,謝謝。
在職場打滾一段時間後,你可能也會遇到這樣的時刻——
規定寫得清清楚楚,但現實卻總有些「彈性空間」,甚至讓人隱約覺得踩在灰色地帶。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遇過類似的情況:
當公司的一些做法,似乎和勞基法不太一致時,你會怎麼應對呢?
是選擇溝通、觀望,還是默默承受?
有時候卡在情面、人際,甚至未來發展的考量,真的會讓人左右為難。
很想聽聽大家的經驗與做法——
你是怎麼在「保護自己」與「維持關係」之間,找到那條剛剛好的界線呢?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