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於102年6月21日以帳號mpm543張貼有關宏佳騰CO-IN機車在家裡無故起火了,當事人去報案後,經刑事局鑑定小組鑑定後,判定非人為縱火...等語。惟經查證僅有警方於現場拍攝之照片,此外警方並未移請刑事局鑑定且無鑑定結果亦未簽結,是本人未經查證造成爭議,特此更正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