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規則 機器腳踏車燈光與標誌規定煞車燈: 燈色應為紅色,亮度應較尾燈明亮。應為單燈式,或二燈式對稱裝設。裝設位置:照明面距地高在空車狀態時,上緣應在一.五公尺以下;下緣應在0.二五公尺以上。機器腳踏車煞車作用時,煞車燈應為續亮,不得閃爍。
可以申訴阿會不會成功?會吧-.-之前有一個也是很誇張還不是法官給他過因為可以"辨識"還上新聞了不是-.-我雖然很想把新聞拿出來給你看,但是我找不到了之前在YOUTUBE看到了~~如果你不想申訴也可以阿-0-就乖乖繳錢..要驗車就驗吧ZZ
簡單就是美 wrote:可以申訴阿會不會成功...(恕刪) 那一則新聞是在講方向燈,沒動作時,藍燈恆亮,打方向燈,黃燈閃爍。目前的規定,車上只會有:紅、橙、黃、清、白,但位置不對,或出現其他燈色,都是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