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駐地"確認車籍資料並調閱路口監視器確認無誤後,
這句話是您的意思?或是告發單上面給您的資訊?
"返駐地"也是告發單上給您的資訊?
還有這一句,
爰舉發員警"當場"記下該車車號、車種、駕駛人特徵,
"當場"也是告發單上給您的資訊?
我覺得,還是不要跑掉比較好,這樣作賊心虛,
給他罰600了事就好啦
解也不是說不能解拉,
上面的兩句話跟能證明您不是做賊心虛,也許會有機會,
但警察開的處罰條例100%是正確的完全凹不掉,用這去申訴100%不會過
並不以舉發照片為唯一證明方法,是若舉發警員係親眼見聞違規經過,並以證人身分具結後在法院證述,仍不失為認定交通違規事實有無之證據方法。
恩,對,100%絕對正確,因為警察是公信力單位阿,
再著就是王之行為理論裡面的...所已,XX行政,
不想說難聽,警察也是好處多過於不好處的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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