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騎摩托車的!如果在用三千塊鑑定會有差別嗎?還有我應該會向對方提告!過失傷害!刑法284!
問題1:我會有造責嗎?
問題2:如果提告流程怎麼走!(從警察作刑事筆錄之後~?)
問題3:成立之後的法律效果呢?
問題4:如果我告他會延伸出那些費用?
#麻煩大家了!
文章關鍵字
請先去開張診斷書
不用花3000元去鑑定
車輛受損照拍好
估價單準備好
準備提告...
你有沒有診斷證明書才是重點!

要大醫院的~不是診所那種!

那要申請3K也是可以!

建議不用申請~去斗六公所申請一次調解!

如調解不成+未到!

直接拿三聯單+診斷證明書去雲林地檢署提告!

不要透過警察~程序太慢!

我目前就是開完偵查庭~對方過失還在跟我討價還價!
直接提告

直接提告

不需要作神麼鑑定

除非是你的錯

不然

直接提告

告告告告告告


不用跪求這麼嚴重

很簡單的就能處理好
很想幫你,但細節講得不清不楚,把初判表跟現場圖放上來誰知道什麼狀況?你有受什麼傷?車損情形?對方車損情形?對方有受傷嗎?
基本上對方應該是沒受傷,畢竟你是機車。如果你的損失不嚴重上法院對你也沒多大的好處,但對方有過失傷害的刑事責任,如果你的求償金額是一兩萬,最好不要浪費時間跟力氣提告,若他不願意負起民事賠償你可以考慮以刑逼民。責任的比例不一定,不過大概會是0-30%之間。
先調解吧
看對方是否賠償
"看起來"應該是對方的錯
好的
euignnei wrote:
先調解吧
看對方是否...(恕刪)


基本上我租車也類似這樣狀況撞到人
調解後賠16000
原本對方要求2萬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