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保持安全距離真的很OOXX5月才發生過,我跟在計程車後面面臨T字路左轉誰知道左轉到一半同行的計程車突然大迴轉壓到我警察也這麼說。我還覺得是他沒保持安全距離勒,又沒打方向燈誰知道你是迴轉不是並排更新:就算打了還是不知道是左轉還是左迴轉...反正一律算後車嗎? (並排靠後)
edwin523 wrote:警察要你朋友舉證大嬸自摔這很奇怪吧這個時候應該是大嬸要舉證自己是被追撞的吧遇到三寶真的很衰 下次請小心 有什麼好奇怪的,警察來看到的現場就是後車肛到前車的屁股,會這樣判斷很理所當然。你下次被撞到屁股的時候,不知道你會不會希望警察跟你說你需要自己舉證後車追撞你。
要努力向下 wrote:後車自然可以主張我有保持安全距離,但因前車自摔,導致後車來不及反應 法規上所謂的安全距離就是不管前車是摔車還是忽然停車~後車都不會撞上去的距離~所以你用這理由去主張權益恐怕是打自己巴掌~原則上不管是大嬸自摔再撞~還是直接把大嬸撞下車~後車都有100%未保持安全距離的過失責任~實務上當然大家都知道安全距離的保持非常困難~但是出事了就是按法規判~除非大嬸是摔去隔壁或對向車道~這樣騎上去才有辦法主張反應不及~但是以機車道來說.....後車還是先把錢準備好吧....我還從來沒看過大嬸不獅子大開口的~
小塏 wrote:問一下喔,法律上是被...(恕刪) 假如大嬸 告了他朋友 他朋友必須舉證自清不過沒有保持距離 撞上前方車子 這個穩輸的與其這麼麻煩 假如對方 願意談 就好好談吧時間就是金錢囉不過對方太番的話 陪他慢慢耗吧
kaku69 wrote:不必理會警察說啥警察...(恕刪) 對的!事實上警察在交通事件的處理上是只能紀錄的多的評論或判決都不行他也只能協助提告(如果有要告)但回到事件的本身……後面撞上去真的很不利啊未保持安全距離或未注意前方狀況碰到真的算自己倒楣吧
幾年前有遇過這種情形...有一種人騎車是用屁股騎的,很愛用晃的顯示他技術高超,有一天我上班就跟在這種人後面..好死不死他繞過一台車時,剛好路旁停車格有一位小姐門微開了一點準備下車,加上天雨路滑,前方那位車神就這樣急剎自摔了,因為大家都是在鑽車離比較近,所以我也剎不及,車頭有微碰了他倒地的車一下(完全不會在車上留下痕跡的那種碰)...看他爬不起來,車內的小姐也門起關來個相應不理,我就幫這位車神把車扶起來,然後趕去上班了..沒想到到了公司警察打給我,說那位車神去報我肇事逃逸,跟警方說是我撞到他才跌倒的,還好後來派出所有調到事發路旁工廠的監視器,才還我清白...(那位車神完全沒找上那位小姐)(自摔被他說成我撞到他才跌倒)(我好心幫他扶起車子還被他反咬一口)人心真的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