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救)對方自摔卻說是我從後面追撞

未保持安全距離真的很OOXX

5月才發生過,我跟在計程車後面面臨T字路左轉

誰知道左轉到一半同行的計程車突然大迴轉壓到我

警察也這麼說。

我還覺得是他沒保持安全距離勒,又沒打方向燈誰知道你是迴轉不是並排

更新:就算打了還是不知道是左轉還是左迴轉...反正一律算後車嗎? (並排靠後)

edwin523 wrote:
警察要你朋友舉證大嬸自摔這很奇怪吧

這個時候應該是大嬸要舉證自己是被追撞的吧

遇到三寶真的很衰 下次請小心

有什麼好奇怪的,警察來看到的現場就是後車肛到前車的屁股,會這樣判斷很理所當然。

你下次被撞到屁股的時候,不知道你會不會希望警察跟你說你需要自己舉證後車追撞你。

要努力向下 wrote:
後車自然可以主張我有保持安全距離,但因前車自摔,導致後車來不及反應


法規上所謂的安全距離就是不管前車是摔車還是忽然停車~後車都不會撞上去的距離~

所以你用這理由去主張權益恐怕是打自己巴掌~

原則上不管是大嬸自摔再撞~還是直接把大嬸撞下車~

後車都有100%未保持安全距離的過失責任~

實務上當然大家都知道安全距離的保持非常困難~

但是出事了就是按法規判~

除非大嬸是摔去隔壁或對向車道~這樣騎上去才有辦法主張反應不及~

但是以機車道來說.....後車還是先把錢準備好吧....

我還從來沒看過大嬸不獅子大開口的~

小塏 wrote:
問一下喔,法律上是被...(恕刪)



假如大嬸 告了他朋友 他朋友必須舉證自清



不過沒有保持距離 撞上前方車子 這個穩輸的

與其這麼麻煩 假如對方 願意談 就好好談吧

時間就是金錢囉


不過對方太番的話 陪他慢慢耗吧

kaku69 wrote:
不必理會警察說啥警察...(恕刪)


對的!事實上警察在交通事件的處理上是只能紀錄的
多的評論或判決都不行
他也只能協助提告(如果有要告)
但回到事件的本身……後面撞上去真的很不利啊
未保持安全距離或未注意前方狀況
碰到真的算自己倒楣吧
看看後方有無被撞擊的跡象吧 例如有沒有漆在上面之類的

smd6055 wrote:
對的!事實上警察在交...(恕刪)


可是警察真的很愛評論....

甚至會去為一方說話


cksh 505 28 wrote:
可是警察真的很愛評論...(恕刪)


所以筆錄要做二份啊!兩造都有主張的權力,一切交給法官判決。
最後結果如何呢?
豬小義 wrote:
時間:102年10月...(恕刪)
車子是男人的玩具,我熱愛我的捷安特鋼管車。 說對的話,做對的事
幾年前有遇過這種情形...

有一種人騎車是用屁股騎的,很愛用晃的顯示他技術高超,有一天我上班就跟在這種人後面..

好死不死他繞過一台車時,剛好路旁停車格有一位小姐門微開了一點準備下車,加上天雨路滑,前方那位車神就這樣急剎自摔了,因為大家都是在鑽車離比較近,所以我也剎不及,車頭有微碰了他倒地的車一下(完全不會在車上留下痕跡的那種碰)...

看他爬不起來,車內的小姐也門起關來個相應不理,我就幫這位車神把車扶起來,然後趕去上班了..

沒想到到了公司警察打給我,說那位車神去報我肇事逃逸,跟警方說是我撞到他才跌倒的,還好後來派出所有調到事發路旁工廠的監視器,才還我清白...

(那位車神完全沒找上那位小姐)
(自摔被他說成我撞到他才跌倒)
(我好心幫他扶起車子還被他反咬一口)

人心真的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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