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netune wrote:我會等當然是我喜歡...(恕刪) 車廠根據接單時間排序生產出貨,延誤下單是你跟經銷的問題,根本就沒有一延再延的情況,原本就是排到後頭去了,一再延誤是你自己認定的,就車廠端他就是二月底才接單,你就是到四月才領車,你的消費者權益對象是害你晚領車的車行或經銷商,這樣有沒有清楚?
不同意您說的,我不認為車行或經銷商需要負責,他們有在二月底前完成訂購,會照著合約上的三月陸續交車。說到底,是我自己太傻了,看到合約寫三月陸續交車,就以為三月就拿到車。以後跟pgo買車,要看清楚合約,消費者只能自己多加留意。bon abs是好車,我願意等。但這會是我第一台,也是最後一台pgo的車。Claude12 wrote:車廠根據接單時間排序...(恕刪)
shinetune wrote:不同意你說的,我不...(恕刪) 沒有人玩文字遊戲,是你陷入自己設想的情境,有時間到處在相關文章發抱怨留言,不如想想如何跟車行經銷多要一些優惠。車行跟經銷不是車廠開的,除非是直營店。二月底是預購優惠期限,你是認為二月底前訂就能三月領車?完全搞錯了!
是啊,我身為消費者疏忽了,pgo讓我學會要看清楚合約。三月交車 跟 三月『陸續』交車是完全不同的概念。跟pgo買車,合約一定要看清楚,難保不會再發生類似事件,版友多加留意。這就是pgo....Claude12 wrote:沒有人玩文字遊戲,是...(恕刪)
原廠就是依各地車行與經銷回傳的訂單做出貨順序依據三月中開始交車後,車行先交單的先領車,後交單的後領車,不是天經地義嗎?如果遊戲規則是消費者直接對口原廠訂車,那你先訂還後拿那就是原廠不對現在問題是你中介的車商未善盡完成預購合約的義務,只處理了跟消費者端的部分,卻未立即處理與原廠端的聯繫那對原廠來說就是沒收到你這單,晚拿到車120%是車行的問題啊!陸續兩字就代表有先有後,二月底是給消費者的優惠不是給車商的dead line,你後交單的先領車那對先交單的要如何交代?完全無法理解不去怪罪始作俑者,反而在那邊對原廠東酸西酸,其他版友客觀判斷也是車行問題,堅持咬原廠根本其心可議如果覺得車行有苦衷,建議你去問清楚,這樣還不叫疏忽,那我也是醉了...shinetune wrote:這我也不怪車行了,...(恕刪)
shinetune wrote:是啊,我身為消費者...(恕刪) "pgo讓我學會要看清楚合約?"這個和Pgo有什關係?預購單上面寫"預購車輛於2016年3月中旬開始交車(交車依先預購先交車順序....."這些敘述簡單明瞭,他的用意是告訴訂購者預計"開始"交車日,後面也提醒了預購者依排單順序交車,是你自己誤解字面意思了,再者,無論是買哪家廠商,哪個商品,合約本來就是簽訂者該去看清楚的文件。請問預購單不能帶回家看清楚再簽嗎?預購單只能看一次?看完預購單,如果有疑問,不能打電話去問清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