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hythmII wrote:
如果不是專業,又硬要(恕刪)
所以每位員警要執行這個勤務都要配一隻分貝計?到時要開通報單還是罰單?有儀器了耶
那分貝計分配下去之前,是不是對高噪音車輛員警都該視而不見喽?
相信我就算真的員警人手一支分貝計,最美麗的台灣鯛還是會有各種叫法
那那些吵死人的改管車到底要怎樣抓??增聘環保局員工攔檢?要是被8+9打怎麼辦?
或是乾脆給他爛,警察全部都不要通報,讓改管車隨時擾人安寧?
還有被直接上網檢舉就得驗車那種,要怎樣解?
真正讓人覺得麻煩的不是罰單而是驗車,大家都把焦點放警察身上幹嘛~
與其在這吵進行通報的員警哪裡對不起誰
不如要求驗排氣音量的負責單位在包含正常上下班時間的時段派出檢驗小組到幾個定點
驗排氣音量的設備並不大,人手也不需要多
一方面可以攔檢,一方面也可給被通報或檢舉的車主複驗,至少這樣就不用請假
檢驗點還可以週期性更換,方便有需要的人就近選擇
吼吼吼~~ wrote:
通報單是要你去專業單(恕刪)
我沒說過被攔查取締就是要付錢這回事啊
我重申我care的只有這個取締流程真的是太過於草率
今天這件事情是已有一個明訂的標準,而你卻沒有提出檢驗結果就能對車主先行進行處置
而車主卻要花費自己的時間再次去證明自己合法,只因為執法人員個人的生理觀感!?
別說原廠管被刁,都有改裝排氣管拿到合格證明騎車出來卻又要回去再驗一次的事件了
即使是一個身上有酒氣的人騎車,警察也要對他實施酒測才能做下一步的判定
如果拒絕酒測警察開的也不是酒駕,而是酒駕拒測罰單
但為何這事情可以流程可以訂的這麼草率!?如果光用個人聽覺就能判定
那以後用肉眼就可以判定你超速、用聞的就能判定你喝多少酒了不是嗎= =...
反正不服你可以花你自己的時間去申訴

有些人為了去檢驗要自己請假扣錢,有些人可能是打工,少賺那些時數去驗車、上班累得要死終於休假卻還是要專程去驗車、排開既定行程...合理嗎?
為了改合格的管花了時間做功課、去改裝、去驗車結果路上抽到再驗一次,會開心嗎?
並不是不開罰單,就代表不會有損失,而你成功證明了你是個合法的良好公民,這些隱藏的損失也不會有人賠給你
警察本身沒有問題,他們只是負責的在執行他們工作,有問題的根本就是這個流程!!!
很容易造成重工及誤會徒增警察與民眾的困擾
我贊成取締噪音,但不贊成以這種方式去做為執行這項工作的方法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