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代勁戰被惡質警察拔大牌過程

警察編號幾號? 幹得好,應該寫封信去表揚這位人民保母
改裝被捉,死好! 拆大牌剛好而已
下次應該抓去關
看回復文章如果樓主沒在18歲以下我看多出來的都白活了

我只能說警察辛苦了

這應該是近日內看過最好笑的取暖文
真想給警察大人10000個讚
kiki84300980 wrote:
有夠惡質,請大家轉發力挺 ...(恕刪)


我是力挺警察啦!

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並禁止其行駛
七、已領有號牌而未懸掛或不依指定位置懸掛。

警察應該整個把你拖吊走,教你再多罰一筆保管費.

拔得好
見幾次拔幾次
多多取締
也算是做好事

kiki84300980 wrote:
光是拔牌走以後的動作就錯了
即使你是合法拔牌 合法取締

那麼...請問一件事情,為何連最基本的臂章 警員編號都不敢亮出來?
台灣的警察普遍存在一種陋習,就是幹些偷偷摸摸的事情,都絕對不會讓你去拍到警員編號
以免你針對他個人去檢舉申訴他

再回頭說了,如改裝翹牌是違規無誤,員警可當場開單取締 糾正,再開一張驗車單丟過去監理單位處理,根本無須特地大費周章的拔走大牌

無須考慮是否可以開驗車單這種問題,因為警察在寫法條的時候什麼都不懂,絕大部分只知道寫16 18條,其他一概不知,再補上一句有任何問題請申訴,因為申訴是你跟監理站的事情,與他無關
你可以說這影片還有前面十分鐘沒補上或者任何理由

這篇要罵的不是那個翹牌的人怎麼樣,而是這個警察的執法態度很明顯有問題

===================
通常警察在開紅單的時候,都很喜歡跟你說如果你有任何意見歡迎申訴
通常100%的人,因為被開紅單,心情就不好了,當然會想趕快解決掉那張紅單

要注意的是,去監理站申訴紅單,是你跟監理站之間的關係,跟警員毫無任何關係,他是執法者,監理單位是上級 監督單位,所以有關法條適法性問題是車主跟監理站的關係
即便最後走上法院,警察也無所謂,因為他出庭還可以領證人費,搞到最後紅單消掉好了,再次強調是從監理站的檔案資料裡面剔除這項違規資料,跟警員也是毫無關係,更別談會影響什麼考績了

所以警察不是笨蛋,他怎麼可能會跟你說怎麼申訴才有利,他只會跟你說歡迎跟監理站申訴

要弄他 弄死他請參照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四章第29條
通常搬出這條,很多警察就不會想跟你玩到底了
只能說這麼白了,有興趣的請自行去做功課,這等同是你的最後護身符

好的警察固然有,但是濫的警察更多,而且不只濫 還會設陷阱框你跳進去!



全部表框



排氣管有防燙蓋,排氣出口低於水平==合法

翹牌沒有定義,很難介定 我個人是覺得超過45度以上.

不然遠遠一看就清清楚楚的,跟本無規避之嫌,安裝的位置確實在原廠設定的位置上,即使他多翹了5度,也完全無影響.

就事論事,鄉民可指教~

避震如果不能改,希望大家以後別換副廠避震,一慮使用原廠貨,這樣我們機車行也賺的較多.


煥仔LINE貼圖上架囉https://line.me/S/sticker/17182258

kiki84300980 wrote:
你可能忘記一點了...警察可以開單告發取締違規,但是無權認定是否違反你本身舉出的法條〝不依指定位置懸掛〞,再次強調,警察是執法者,不是監理單位,有無未依規定位置懸掛 是由監理站認定的

為何?由車輛出廠送至ARTC車測,最後車廠將車輛資料送至監理單位進行建檔
只有監理單位才有權利認定是否〝不依指定位置懸掛〞

在此之前警察都只能開單告發,因為警察本身不是專業人士,更非監理站人員

再說...這車輛的大牌很明顯是在正確位置...原廠的後牌架上....是原廠後牌架上....
不是那種翹45度 90度 180度 整張牌不知道在哪的那種....
我頭一次知道亞哈哈原廠有出翹牌器和D2避震器

看來見識太少

kiki84300980 wrote:
整個過程猶如鼠輩一般,牌一取下就想急忙離開現場,深怕有蛛絲馬跡被抓包嗎?
這個是不懂流程 不懂法令的一般人
如果遇到稍有鑽研的人,這警察怎麼死的他自己都不知道....
有夠惡質,請大家轉發力挺

所謂力挺,並非指力挺翹牌(無論角度或是裝設翹牌架、器)
而是力挺該位車主讓影片早日上媒體

員警並非監理單位 專業單位,無權對於車輛實施任何檢驗或者以自由心証認定車輛是否違法改裝

員警的職權只在於針對車輛 車主交通違規逕行告發取締
若車主有酒駕行為則可沒入車輛

影片中很明顯警察執法違規
把牌拆下帶走,試問教人如何處置無大牌車輛?騎回家?在路上被巡邏的看到再開一張〝未依規定懸掛大牌〞?
(恕刪)


哈哈,真想說活該,
路上看到這種我也很希望警察來抓他,
今天真的被抓,只能說....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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