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gels520kimo wrote:
先告某版主 在管轄之...(恕刪)
我們不是騎t max 530 不夠格 跟她們談
他們有大車嘴臉 我們是小車 小車就等於小屁孩
小屁孩沒資格跟老屁孩談
不知道有沒有一個八卦
上酒店有人只帶一千五百塊就敢上去
去人家店裡吃麵 帶了幾十個人去 點了一桌菜 一人只付了一百元就想走人的八卦
還有技術不好 衝下山 結果來個水溝蓋跑法 被出賣還不知道的八卦
補充一下
剛剛某社團接到所謂的恐嚇電話 要求不得再各論壇po文 否則要讓版主家裡開的店 開不下去
非常好 已經涉及刑法第 305 條 (恐嚇危害安全罪)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自己看著辦吧!!!
kay08712002 wrote:
所以你認為我們的尊嚴可以隨便被踐踏嗎?
換做是你不會想要真相嗎?
那跟國防布有何不同?!
今天或許你自認倒霉結束,但是對於其他新加入車友如何交待?
該團幹部版主出來回覆不就可以釐清兩個問題?!
且可讓新加入車友知道該團版主幹部是個有擔當敢負責面對問題
臨危不亂的解決問題不好嗎?
我說過了~
合則來,不合則去
況且這也沒有強制要求入團或入社...
真相?
都離開了,要真相??
版大也可以找10個人去申請看看,就知道真相是什麼囉!!
至於新車友...
都被你們說成這樣,要我~我也不想加入!!
被踢~
理念不合,自己也可以再創一團!
想吃雞排就被踢~
這種社團,你還期待他什麼??
我想在這裡有疑問的版大~
你們都被踢了,還想要人家請你們回去??
人家版主有沒有擔當,有沒有能力解決問題~
我想也不是這些發出疑問的版大想知道的...
說實在的,不管是在哪裡...
好聚好散,不想好散~怎麼會再聚呢?
太執著於某部份焦點~
反而讓自己陷入泥淖...
退一步,海闊天空!!
如果這個社團真如幾位版友說的
那何必還要加入~~~
要人家給你道歉??
你有給人家機會嗎??
如果我是那位社團主辦...
我也不可能拉下臉跟你道歉!
自重而人重之
幾位版友話都說那麼重了~~~
大尾也說得很清楚...
能不能接受
看你們了!!
PS
雖然我騎SMAX...
但~
這種社團我是不會加入啦!
200元1杯飲料...嘿~~
小熊維尼~Winnie在哪裡!?
抱歉 小弟 來找一下 那位 無電話號碼顯示 打電話給周譽全恐嚇的仁兄
以下 就是你犯的刑責
刑法第 305 條 (恐嚇危害安全罪)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在來 因為 他在電話中 說的是 〝請管好你家的人就對了拉〞
你這樣做 不敢報名子 也不敢顯示電話 你在怕啥 裝腔作勢 給真的兄弟看到
會笑掉大牙的
抱歉 小弟剛上任 硬漢副板主 我跟你們是沒有糾紛 也 沒有過節 本來是不想管的
不過 盡然 連這種事情都出來了 小弟 真的看不下去了
玩個車 有那麼嚴重 ?? 可以恐嚇人家??
還嗆 小周 店不用開了??
周譽全 他本人 重投到尾 都是 希望大家 和諧
你誰不欺負 你欺負老實人
再者 那位仁兄 如果你想嘗試
被奪走天空 剝奪自由的世界
是多麼的美好 恭喜你 你中頭獎了
通聯紀錄 就算你不顯示 也查的出來你的電話!!
恐嚇別人店開不成的 24小時內立刻po文道歉 否則後果自行負責
抱歉 打擾到大家 如文章有什麼不妥 也可以跟我說 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