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ki84300980 wrote:
整個過程猶如鼠輩一般...(恕刪)

kiki84300980 wrote:
光是拔牌走以後的動作就錯了
即使你是合法拔牌 合法取締
那麼...請問一件事情,為何連最基本的臂章 警員編號都不敢亮出來?
台灣的警察普遍存在一種陋習,就是幹些偷偷摸摸的事情,都絕對不會讓你去拍到警員編號
以免你針對他個人去檢舉申訴他
再回頭說了,如改裝翹牌是違規無誤,員警可當場開單取締 糾正,再開一張驗車單丟過去監理單位處理,根本無須特地大費周章的拔走大牌
無須考慮是否可以開驗車單這種問題,因為警察在寫法條的時候什麼都不懂,絕大部分只知道寫16 18條,其他一概不知,再補上一句有任何問題請申訴,因為申訴是你跟監理站的事情,與他無關
你可以說這影片還有前面十分鐘沒補上或者任何理由
這篇要罵的不是那個翹牌的人怎麼樣,而是這個警察的執法態度很明顯有問題)
黑羽斷翼 wrote:
如果成立..那就是吊銷車牌..你回文前沒看人家的po文嗎?
黑羽斷翼 wrote:
如果不是翹牌..那又是為什麼被拆走的??
那罰單中被開的條文到底又是那一條??
而且影片只有一小段..其他的部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