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harrison4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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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彎車與直行車,,,在你的碰撞點來說,並不成立;
因為碰撞點不在路口,而是在我方的車道上;而且中間還有雙黃線;
就算未到雙黃線,對方已經提前左轉彎,也侵犯到我方車道;
打不打方向燈,是否可以因此而免除直行車應注意的責任,要看鑑定委員的看法,
但是,撞擊點已可證明對方提前左轉彎;這點請放心;
交通法規部分,筆者就不詳細敘述了;
你的交通事故,
很有可能,我方並無肇事因素;
賠償責任與肇事責任相關;
我方若無肇事因素,並不需要負擔刑事與民事的責任;
我方若有肇事次要因素;刑事責任難免,民事責任可抵肇事責任;
如果事故發生後的六個月內,沒有達成和解;
請務必提出過失傷害的刑事告訴;以免啞巴吃黃蓮;
所以,我方"務必"在六個月內,提出刑事告訴;(詳細,請搜尋harrison4569)
超速部分;沒有監視器畫面下,必須參考我方之筆錄內容,(必須低於時速30公里)
以上回答
有進一步的問題,可再詢問或來信。
順利
好爸爸與帥兒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