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月12/11晚上在雲林虎尾夜市被偷
同樣也是鎖龍頭跟磁石
沒鎖大鎖
所以這種焦切心情我懂
同時也有些實質建議
就是報案外
如果當初有保機車失竊
可以先向承保的保險公司先提出機車失竊理賠
而需要的證件有:
1.身分證
2.印章
3.行照
4.駕照
5.承辦派出所開的失竊協尋單(保險公司好像會先影印起來)
之後保險公司會有30天的尋車期
30天過後都還找不到時就可以在去跟他說要理賠
除了繳交上述的以外
還要去監理所辦理
1.失竊註銷當時所寫的異動登記書(當時新車會給你一張機車登記書 要蓋註銷章)
2.新領牌照登記註銷
3.當年度牌照稅燃料稅單
4.出廠證、購車發票(若遺失就登報作廢)
5.保險單、保險證、收據(←這邊是退強制責任險)、鑰匙*2、銀行照號
監理站辦理失竊註銷的證明都得留著
之後交給保險公司
不過好像理賠完車子是屬於保險公司的
打這些是希望當你機車遺失後
不要再受到二次傷害
能不無小補
當然希望的是竊賊能還我們車子
他們憑良心講真的是很手賤
當我機車遺失時
我曾一度的恍惚不敢置信
我9月初牽的車
不到4個月
騎不到2千公里就這樣被幹走
心裡真的很不爽

但是想想除了漫無目的的尋車之外
重要的是辦好後續處理
不然到時機車被拿去犯案得再跑東跑西的
祈禱大家失竊的車子能趕快回來

或許就是今年的聖誕大禮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