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撞電線桿死亡,家屬告山葉敗訴

這種一看就知道是要告政府工務單位和送去急救的醫院才有錢可以拿 告錯人了
還有老人明明就會走失的情況也知道~就是要放出來賺一筆錢~還要問GPS~

我兒子很乖,都是機車帶壞了他!

sajpd1849 wrote:
這本來就是人的權益...(恕刪)


如果車子都全原廠的那告還算有道理

都已經大改了還去告原廠

怎麼不去告改裝廠呢 根本搞錯方向
我也覺得國賠勝算比較高說

你改了車子

還告原廠

很難贏吧.....
Latios_JP wrote:
一名黃姓男子2015...(恕刪)

每天都有那麼多人出車禍,都要告車商的話也好,台灣從此沒有人賣車,不然就是125機車一台售價48萬,要預留賠錢的預算,順便連醫院急診室醫師也一起告,告他怠忽職守害死一條人命,開救護車的連帶負責!
Latios_JP wrote:
黃男父母認為,兒子所騎乘的機車因含有重大瑕疵,才會害兒子出車禍

黃男父母主張,當時山葉公司曾因為該車款速度表感知器或後輪圈的瑕疵,在2014年12月1日起陸續召回檢修,可見嚴重缺乏安全性

而黃男在事故發生前4個多月曾把該機車大改裝,早已非當初生產後進入流通市場時的狀況,因此不能證明有因果關係。...(恕刪)

也是法律上常見的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無法證明因果、直接關係,推論式辯論一般難以受法官採信
利益歸於被告
電線桿表示『還好,還好,這次我逃過一節』
台灣現在普遍的行為現象是:「千錯萬錯,都是THEY的錯」

光是聽到「有改車」就已經跳脫出原廠本能保固的狀態
誰都沒辦法保證改裝之後,車的性能和狀態一定會比改裝前好

這樣還想牽拖原廠?

Latios_JP wrote:
一名黃姓男子2015...(恕刪)


能告就告
能賠就賠
能撈就撈

這次敗訴
該不會又準備喊國賠吧!
電線桿位置有問題之類的 XDDD
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諸己。|弟子規 http://www.bfnn.org/book/books2/17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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