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guser wrote:
看了一些人的回答真的...(恕刪)
可笑•••就是很好笑••••笑死人了==>這就是法律!!
一台20年的汽車,大撞。修要40萬,恢復原狀30萬(換新或包修的差異)
但法律的折舊是剩2萬,那可只賠2萬!誰選,付錢的決定
恢復原狀是發生在殘值,換新零件都太貴,賠錢的才會選恢復原狀!
該事件可選"買台同年份的來賠,事故車不拿回"法官就知道你誠意十足,對方想敲竹槓了!
改裝品,最好一一提出官方文件及相關正式費用資料,若無十足合法改裝料件的文件,還是以原廠料號報價。
免的法官認證這台是拼裝車,反而作出反向的判決。
例:車上有排氣管,料號0001,價位1萬。原廠料號0002,碳纖維排氣管,3萬。請提出購買0002的單據,及原廠證明通用文件。反之,說碳纖維排氣管在非原廠購買裝上,那法官搞不好劃掉該品項。
(最後台灣有CB1300的原廠??認定零件上還是個大麻煩)